113升學榜單13
113升學榜單12
113升學榜單11
113升學榜單10
113升學榜單09
113升學榜單08
113升學榜單07
113升學榜單06
113升學榜單05
113升學榜單04
箭頭圖示
箭頭圖示
民生簡介
行政單位介紹
新生入學管道
FB圖示 粉絲專頁
自訂選單圖示 招生專線

聯絡信箱:msvs12000@msvs.ptc.edu.tw


日間請撥:(08)722302936


夜間請撥:(08)722302917

佈告欄圖示 教務處
目前位置 : 首頁 / 教務處 / 函轉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「111年至112年美感與設計課 程創新計畫」111學年度第2學期美感課程申請

函轉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「111年至112年美感與設計課 程創新計畫」111學年度第2學期美感課程申請

張貼人:張其榮
時間:2022-12-09

一、依據本部111年3月7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12600085號核定函

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1年11月18日陽明交大人社建築字第

1110050006號函辦理。

二、參考本部111學年度補助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辦理藝術與美

感深耕計畫績效值,因旨案計畫111學年度第1學期實際核

定補助件數,部分縣市轄屬種子教師仍有名額,請各縣市

考量相關補助經費及績效值,評估是否於111學年度第2學

期將名額補足。

三、檢附原函、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美感課程申請格式(含

成果報告書)及縣市績效值一覽表(如附件1、2、3)。

四、縣市立學校行政流程如下:

(一)請縣市立學校申請教師協助於111年12月13日(星期二)前

將核章完成之【課程計畫書及經費表】函送主管之各縣

市政府教育局(處)進行【經費初審】,並將相關文件

電子檔寄送給各區基地學校彙整(請洽各區基地學校)。

(二)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於111年12月20日(星期二)前

函送【經費初審表】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(美感與設計

課程創新計畫總計畫團隊)進行初審作業。

五、另國、私立學校部分仍有35個名額可供申請,請各國、私

立學校欲申請本計畫之教師協助於111年12月13日(星期二)

前將核章後【課程計畫書及經費表】函送國立陽明交通大

學(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總計畫團隊),並將相關文

件之電子檔寄送給各區基地學校彙整(請洽各區基地學

校)。

六、詳細行政流程請參考申請格式第4至5頁之流程,有關四區

基地聯繫方式:

(一)北區基地(國立臺北教育大學),輔導縣市包含基隆

市、宜蘭縣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市、新竹

縣、連江縣,承辦人:張芸慈小姐,電話:02-

27360316,

(二)中區基地(國立臺中教育大學),輔導縣市包含苗栗

縣、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雲林縣,承辦人:林雅

慈小姐,電話:04-22183387。

(三)南區基地(國立高雄師範大學),輔導縣市包含嘉義

市、嘉義縣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、金門

縣,承辦人:林怡伶小姐,電話:07-7172930#3004。

(四)東區基地(國立東華大學),輔導縣市包含花蓮縣、臺

東縣,承辦人:郭晉禎小姐,電話:03-8905020。


管理登錄
:::>|民生家事商業職業學校
列表圖示
⇤返回  
載入圖示